其實老實說在看到這個新聞時,不免懷疑了下facebook這是不是又是一篇未經查證的假新聞,因為在我印象中這位鄭董事長並不是這種拘泥於小節的人,更不用說是跟小孩計較這種小事,在看到他的臉書確實有過這篇發文的時候,方才能相信此事的真實性。
首先,這個三歲的孩子的行為基本上與各罪均沾不上邊,要說毀損,孩子靠著車子拍照的行為根本對於將軍的超跑並未造成實質的損害,更不用說有達於實務上所要求的毀棄損壞的程度,要說想告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要監護人也就是媽媽負責,真的可以試試看,除非真的有刮痕或是有造成什麼毀損,不然壓根就不可能成立。
個人的短見以為,今天這個孩子看到帥氣的超跑便趨身上前想合影留念,是孩子相當本能的反應,我並不認為人從三歲開始就已經產生所有權的概念,而父母對於孩子確實有管教教導的義務,但絕對不是僅僅未經將軍先生的許可,就與他的車子拍照這件事情就足以顯示所謂的"沒家教",這樣強烈的措辭想必不是一個對於什麼都懵懂的三歲孩子應該出現的用詞,三歲的小孩該如何有家教?看到超跑時在驚喜之餘先問媽媽請問母親我是否有那個榮幸與將軍先生的超跑拍照,在得到母親大人的允許後,在屈伸向前請問鄭董事長自己是否能輕身的倚靠著您的超跑並與之來一張合影?這不像孩子。
在跑車界的聲望高如鄭董事長,想必也不是第一次遭遇這種自己的愛車遭到別人強迫合影的是事情,或許正因如此本次才對這個孩子如此的犯怒,但是我真心的建議您,對於那些知道自己在幹嘛的人你愛怎麼罵就怎麼罵吧,但是對於今天的三歲孩子,他並不懂什麼,或者說是他正在學習理解,您可否在他成長的路上當他的老師,理性的告誡他他所做的缺失,而不要如此的較真,還好他還不懂字,不然當真嚇著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