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還在學習法律的法律系學生,我明白論涵養我是一無是處的,論經驗我一無所有,但是既然是研讀法律的一分子,自然對於一些基本的法理還是能有所掌握。看到最近的社會,大家漸漸地不願去相信司法,覺得司法的判決背離了社會大眾的期待,甚至連我的爸爸都告訴我,難道司法不是應該為人民服務的嗎?我很難去回答他,是,司法是該位人民服務的,但是你又是憑什麼去認定司法並沒有在位人民服務呢?我認為媒體要負相當大的責任,對於先入為主的報導就不論了,有一些報導極盡煽情之能事,將法官們都恐龍的一無是處,但是法官們真的是那麼樣的糟糕嗎?
我想我們需要一個客觀簡明的基準,既然現在主流的媒體不願意告訴大家,我願意貢獻淺薄的所學,盡量客觀地解釋各項罪名與評論各個新聞,不用法律艱澀的文字,就用我們日常生活所能理解的文字,希望如此能讓大家都能在完全的理解事件的判斷基準後,再下自己的評斷,希望如此可以縮短司法與大家的距離,進而使司法的裁判能被相信能被信任,真真切切的期待著!
P.S. 我所學尚淺可能多有疏誤,若有指教請不吝告訴我,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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